酒店贷:
贷款对象:
位于琼海国家旅游度假区、会理古城4A级景区周边、冕宁县灵山寺景区及冕宁县城、普格县螺髻山景区、德昌县城、攀枝花市区及米易县、红格温泉度假区,或位于西昌市区内的繁华商业区的酒店及餐饮店。
贷款金额:
酒店类:无增信措施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酒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30%;
有增信措施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值的1.5倍。
餐饮类:无增信措施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可核实收入的40%且不超过50万元;
有增信措施的,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值的1.5倍且不超过200万元。
贷款条件:
酒店房间数30间以上;
上一年全年营业收入或预期当年营业收入大于100万元;
持续经营时间在2年(含)以上且保持盈利;
具备酒店、餐饮类相关经营许可证。
贷款期限:
不超过一年
还款方式:
按月付息,本金按营业收入周期制定还款计划,贷款期限过半时,本金还款比例不低于贷款金额的30%